严以用权 把牢干部调动关口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09-01 浏览量:
西宁市将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作为从严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程序、政策、政审、档案、纪律”等五方面从严把关,促进干部合理流动,确保干部调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调人公信度。
一是严把程序关。用人单位在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先与组织人事部门酝酿沟通调动事宜,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对拟调人员的档案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调出单位同意后,进行集体研究,对不符合调动条件和未被批准调动的干部及时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符合条件且会议研究通过的,办理调动手续,并及时转递干部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
二是严把政策关。由县区级及以下机关转任到市直机关、乡镇机关转任到市级和县区级机关的公务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后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由省直机关转任到市级或县区级机关,市州级、县区级机关之间平级转任的公务员,须公务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由外省市调入我市的公务员,须公务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事业身份人员流动,须工作满5年。由市级机关调出到省直机关的公务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后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由县区、乡镇机关调出到省直机关或其他市州级机关的公务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后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平级调动和调出到省外的公务员,须公务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事业身份人员流动,工作须满5年。
三是严把政审关。因工作需要,需调入一般工作人员时,应对拟调入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以及政治面貌、干部身份、学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而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新考录人员试用期未满的;经考察不适宜到调入单位工作等情况的人员不能调入。
四是严把档案关。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调动过程中,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坚持“四审查”:一审“三龄二历一身份”是否真实准确;二审工作学习经历是否符合条件;三审任免表与工资材料是否相符;四审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等档案造假行为。
五是严把纪律关。严禁超权限研究干部调动事宜,严禁超编制、超职数进人,严禁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干部调动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调动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对调动前突击提拔、请托他人办理和转递档案时提供虚假档案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调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