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干在实处 励志作为走在前列
——西宁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8-06-15 浏览量:
连日来,西宁市各级组织部门通过举办新时代讲习所、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对照要求挖掘干事动力,把握主旨明确奋斗方向,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有效激发了组工干部在新时代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凝聚了组工干部奋发有为、担当作为的强大合力。
市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通过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撰写心得等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和目标要求,把精神学全、吃准、悟透,切实打牢贯彻执行的思想基础。二是将贯彻《意见》精神与推动“两个绝对”具体化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从《意见》中体悟党员干部的价值遵循、精神信念和路径选择,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政治过硬、工作提档和作风转变,努力打造铁板部门,建设铁军队伍。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考虑综合条件因素,制定贯彻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苦干实干、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在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贡献力量。
湟中县委组织部结合《意见》精神和“两个绝对”具体化工作制定五项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一是牢固树立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敢于担当作为、具备乡镇工作经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过的干部。二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同时鼓励和引导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大要求和《西宁市党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攻坚克难。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维护干部形象。四是严格执行乡镇岗位补贴制度和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及时探访慰问伤病干部,并根据身体健康状况调整岗位,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五是结合“两个绝对”具体化工作,明确干部工作职责、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加大对“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城东区委组织部通过通读原文、交流讨论、延伸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意见》精神,要求一要学深做实。将《意见》学习列入“三张清单”,健全完善学习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学深学透。二要勇于担当。按照意见要求,自觉把无私奉献作为党性修养、职业操守的重要内容,时刻把奉献铭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日常中。三要创新作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实施“夏都枢纽”党建联盟、“书记工作坊”“党建+民族团结示范区”等党建项目,有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为建设和谐东区再立新功。
城北区委组织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意见》精神,要求一要做有担当、有作为的组工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四种本领”,以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贡献力量。二要建重实干、重实绩的干部队伍,按照规定程序要求为党和国家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三要育敢创新、敢突破的“新型”干部。根据《意见》要求,大力提倡改革创新,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培养选拔改革促进派、实干家,永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