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直各部门抓实抓好环保督察工作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08-20 浏览量:
自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青海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市直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绝对”,主动接受督察、坚决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把全力抓好督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迎接、配合、保障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考”。
一是主动作为,全面排查。市直各部门对照各自职能范围,主动出击,全面排查,根据行业特点深入剖析,做到立知立行,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积极督导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利用新配发的20台小型电动垃圾清运车,清理垃圾250余吨,平整土地6000余平方米;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30余家;配合督导五一路早市,按要求8:50撤市,10:00前打扫完毕;市卫生计生委针对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以及暂时贮存设施建立、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市内122家医疗卫生机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针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建设工地49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26处,责成项目责任单位现场整改22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督办通知2份,同时,继续推进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全市拆除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督察,对存在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列出问题清单10项,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二是齐心协力,积极整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推诿、不扯皮,迅速行动,做到措施准、整改实,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任务,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交办信访件督办工作,“一条也不含糊”“ 一条也不耽搁”,规范信访件报送方式,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最快最好保质保量地全面推进整改,确保给市民一个满意答复;市经信委对各县区煤炭经营市场和网点整治情况再检查、再督促,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重点对湟中、大通整治情况“回头看”,加强反弹煤场巡查。同时,会同环保等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生态环保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及时查证核实企业手续等情况,拿出让企业信服、群众满意的调查结果;市国土资源局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再部署、再安排,多次给三县国土部门下发督办通知,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恢复治理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机制,防止反弹。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市环境保护局将督察变为接受教育、推动工作、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过程,认真梳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分析提出问题根源,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后效果评估;市水务局采取“调、连、净、治、修、管”六项措施为主的生态化综合治理思路,积极编制南川河(解放渠渡槽-入湟水河口)水体治理水生态建设方案,计划2017-2020年初步建成南川河水生态体系;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针对养殖场、屠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严格按照禁养区、适养区的要求,科学、规范划定“三区”,保障周边水质、土壤环境,根据畜禽养殖场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配套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或配套设施不合格的,一律关停、取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配合环保督察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报道工作是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认真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按照“三个牢牢把握”“四个好的理念”,严格落实每日宣传责任清单,严格把控负面报道和监督报道,固定版面、时段刊播中央环保督察举报信息,在认真做好省媒重点报道转载转发的基础上,市属媒体在《西宁晚报》《夏都新闻联播》等开设“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 中央环保督察暖民心”专题专栏,做好领导督查、立行立改、群众反响等方面的自采报道,适度刊播城区绿化、绿色产业、花街景观等的配合性报道,并向中国环境报和省媒推送了亮点信息。市委网安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网络舆论监控,及时稳妥处置负面舆情。截至目前,市属传统媒体转载转发省媒通稿42条,刊播环保督察自采报道和配合性报道66条。夏都西宁、西宁晚报、西宁网络电视台等各新媒体平台及网站转载发布信息151条,未发现涉及环保督察工作的负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