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选人用人政治标尺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4-19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阿克苏地区作为新疆反恐怖、反渗透、反分裂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面对两个“三期叠加”的严峻复杂形势,迫切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队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树牢选人用人导向,把准卡严政治标尺。在选人用人中突出政治标准,必须鲜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准把严政治标准这个硬杠杠。把好政治忠诚关,全面推进党员干部带头“去极端化”工程,深入实施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干部。把好政治定力关,聚焦好干部标准和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大力选拔那些坚定“四个自信”,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揭批“三股势力”等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立场坚定的干部。把好政治担当关,把政治上敢不敢担当作为检验干部政治操守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那些在贯彻落实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冲锋在前,在“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建强基层基础、推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勇于挑最重担子、敢于啃最硬骨头、善于接最烫山芋的干部。把好政治能力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对干部政治能力的要求,大力选拔那些政治能力与岗位职责匹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在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各项决策部署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能力强的干部。把好政治自律关,牢固树立“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的敌人”的理念,大力选拔那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红线、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反恐维稳各项举措,自觉抵制“四风”“四气”,坚决与“两面人”作斗争的干部。
扭住选人用人关键,考准考实政治表现。政治表现属于内在品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要改进完善考察工作的理念思路,练就识人察人过硬本领。要抓准“考点”,建立和完善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指标体系,把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等抽象概念,具象为容易理解、看得见、可衡量的标准;完善干部政治表现“负面反映”清单,探索细化干部政治表现反向指标,对考察对象“精准画像”,切实掌握干部政治表现。要创新“考法”,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评价干部,常态开展党性体检,走进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能力考核评价办法,把“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注重全方位、多角度延伸考察,听取多方面意见,用发展的眼光看干部的成长历程、思想变化、政治表现。要用好“考据”,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充分征求纪检、巡视、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总结用好干部专项考核经验,综合了解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治疆方略的真实态度、真实表现,重点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重大关头的表现中分析研判干部,多方比对、综合印证、透视甄别,考察识别干部的政治品德、政治品质,对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要构建责任链条,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的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着力推动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责任链条,坚决纠正“四唯”偏向、防止“带病提拔”,对那些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要扎紧制度篱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遵循,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干部的政治行为,增强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要常亮监管“明灯”,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主线,强化对干部选用每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发现和掌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要用好“八小时”外监督,“去极端化”核查、任前廉政谈话等手段,对干部身上的歪风邪气和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高悬问责“利剑”,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更要受到严厉惩处,对造成用人失误的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对违规用人案件,要予以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