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明确25种具体情形 细化完善标准 下之有理有据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23-02-21 浏览量:
去年12月,云南玉溪市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从4个方面细化完善25种下的具体情形。
看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让领导干部对号入座下。对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上心、不务实、不尽力;理想信念不坚定,忽视科学理论武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而不信、学而不用、学而不行;不能以创新思路和办法构建新发展格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斗争精神不足、斗争本领不强,缺乏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领导能力平庸,不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不学习政策、不思考问题,工作思路不清,工作重心不聚焦等情形的,启动下的程序。
看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结果,实绩数据差的及时下。将各县(市、区)、市直各职能部门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干部履职能力情况纳入下的情形,明确在省对市的综合绩效考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中,市级职能部门承担的相关考核指标连续两年排名末三位的;在全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排名中,连续两年退位累计达十位以上的;在全市综合绩效考评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考评成绩连续两年处于所在类别靠后位置的;巡视巡察整改成效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连续因同一项工作被问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责任划分和履职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明确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后予以调整。
看干部考核考察结果,用好口碑评价下。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定为“较差”、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任职考察、换届考察民主测评“称职”以上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予以调整。
看干部管理监督情况,存疑必究下。对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为“较差”等次或者审计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本人在限入岗位任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担任企业高级职务,不愿退出或未按规定整改的,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干部下的难点在于如何把握界定哪些人、哪些事、哪些情形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实施办法给出了下的标准,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化量化,用实绩数据来评价是否存在庸懒散混、实绩平平、阻碍事业发展等情况,使干部下之有理有据。”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子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