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10项制度严管第一书记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日期:2017-10-26    浏览量:

近日,吉林通化市制定出台驻村第一书记管理10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第一书记管理。

该市制定出台的10项制度包括教育培训、双重管理、驻村考勤、工作纪实、报告公示、督查通报、定期考核、不胜任召回、关爱保障、责任追究。规定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工作与派出部门(单位)脱钩,全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遇事离岗必须向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请假。派出部门(单位)保障和落实第一书记交通费、工作和生活补助、定期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市、县党委组织部门不定期抽查验证派出部门(单位)第一书记考核情况,对弄虚作假、人为抬高考评结果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第一书记重派轻管或不关心不支持第一书记工作的部门(单位),对主要领导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情节特别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