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年度目标任务日常督查考评实施细则

来源:西宁党建网    日期:2016-11-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任务日常考核工作,西宁市在建立日常考核督查和问责两个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西宁年度目标任务日常督查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督查评价的办法和措施,提升全市绩效考评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位一体",健全日常督查考评体系。《实施细则》明确了日常督查考评的责任主体,规定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党建共性目标、主要经济类考核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等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进行日常督查考评,形成以考核办协调主导,两办督查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督查考评的体系,整合了督查考评力量。

跟踪问效,高效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健全和完善区县和市直部门季度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运行情况及目标完成进度,记入日常督查考评台账,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责任地区或单位,派出日常考核督查组或由市考核办联合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并根据督查督办情况,向责任地区或单位发出《工作绩效改进通知书》,进行目标预警、即时问效。

分析研判,确保全市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由统计、发改、经委按季度对省对市及三县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与省内其他州县进行对比,对相关落后指标,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确保全市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综合评定,合理运用日常督查考评结果。通过加大日常督查,综合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将日常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到年度评先选优中,运用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评定中,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和监督管理中。将日常督查考评分值比重由以前的3%提高至30%,实行加减分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地区和单位凡是出现被考核问责或经目标预警或跟踪督办后,仍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等8种情形,将扣除领导班子日常考核一定分值,同时,对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