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为街道党工委赋予相应职责职权 全力推动城市基层党建纵深推进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9-01-10 浏览量:
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指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赋予街道党组织相应职责职权,强化街道党组织的统筹协调功能。近日,西宁市印发《关于落实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人事考核权和提拔使用征得同意权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街道党工委“轴心”作用,推动形成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西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服务党的政治路线,以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全面取消街道党工委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职能。同时,按照市委安排,进一步为街道党组织赋予相关职权,西宁市委组织部组织改革、发改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可行性论证,并广泛征求各街道党工委和相关区直部门意见建议,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人事考核权和提拔使用征得同意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导街道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服务和治理水平。
《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管理力量下沉到街道,以职能部门为主管理,街道党工委协助管理的城管、公安、司法等市、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考核和提拔使用。其中,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人事考核权主要有考核测评、沟通反馈、结果运用三个流程,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定考核等次,作为有关职能部门对派出机构人员考核推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提拔使用征得同意权主要有函告征询、讨论答复、任免决定三个流程。明确了派出机构人员提拔使用推荐考察必须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作为干部任免机关研究参考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了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功能,确保有效发挥联结区域内各领域党组织的“轴心”作用。